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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快報訊(記者 徐蘇寧 鹿偉)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涉及千家萬戶,尤其在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近3800萬輛的江蘇。眼下,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正在調研修改《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簡稱條例草案)。為了使立法更好地體現民情、匯聚民意、集中民智,此前省人大常委會就條例草案中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7個問題進行了為期22天的問卷調查。4月19日,問卷調查結果公布。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超1.6萬人次參與投票,網友的意見建議將被研究吸納。按預定計劃,條例將于下月底進行二審,并有望正式出臺。 【開門立法】 問卷調查聚焦熱點問題,吸引1.6萬人次投票 立法法實施后,“開門立法、匯集民意”已經成為江蘇人大審議法規草案過程中的法定程序。3月27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通過江蘇人大網與江蘇人大發布、江蘇警方微信號發布了電動自行車條例的調查問卷,問卷調查時間為3月28日至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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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調查問卷就體現了人大開門立法、廣泛聽取意見的新常態。開門立法、問需問計,實際上對立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之前全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就條例草案中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7個問題提煉出來,進行問卷調查。而這7個問題也是條例起草、征求意見、審議過程中各方關注的焦點。比如,其中囊括了民生關切的熱點問題,包括關于已領取臨時信息牌車輛(以下稱臨牌車)的過渡期問題、關于電動自行車搭載未成年人的年齡限制問題、關于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問題等等。 開門立法,公眾參與很重要。此次調查問卷采用適應新媒體時代傳播和用戶參與的方式,得到了5.6萬人的關注閱讀、16678人次的有效投票,僅人大微信的留言就有600多條。參與問卷調查的人中有82%平時騎電動自行車。 【熱點關注】 超六成人希望搭載人員的年齡限制調整為十六周歲以下 早高峰時,常常會看到父母騎著電動自行車送孩子上學。那么電動自行車搭載人員年齡究竟定為多少合適呢?這成為公眾最關心的焦點問題之一。 條例草案規定,電動自行車只準搭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人員。 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意見認為,日常生活中很多家長駕駛電動自行車送孩子上學,其中不少是十二周歲以上的初中生。這樣一來,條例草案的規定不符合實際,也難以執行,因此建議放寬年齡限制至十六周歲。 根據問卷調查統計結果,66%的人希望搭載人員的年齡限制調整為十六周歲以下。還有網友表示,電動車帶人,應該限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年齡太大的和年齡太小的,騎車的時候都不得搭乘。 過半網友建議對佩戴安全頭盔作出強制性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摩托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佩戴頭盔。電動自行車納入非機動車管理,法律、行政法規沒有對駕駛、乘坐非機動車佩戴頭盔作出強制性規定。從其他省市的立法情況來看,既有倡導性規定,也有強制佩戴頭盔的規定。條例草案規定,“鼓勵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佩戴安全頭盔”。 問卷調查統計結果顯示,53%的網友建議作出統一的強制性規定并設定法律責任。有網友表示,“支持強制佩戴頭盔,能挽救更多人的生命。立法就應當發出明確的信號,而不是可有可無的‘倡導’。同時建議明確相應罰則,便于執法部門參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只有這樣才能依法治理。” 還有22%的人建議在倡導性規定的同時,對特殊人群作出強制性規定并設定法律責任。對于特殊人員的界定,有82%的人把票投給了“駕駛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經營活動的人員”。 近半數人認可2022年底設為臨牌車過渡期截止時間 作為電動車生產使用大省,江蘇省內電動車保有量近3800萬輛,約1400萬輛電動自行車領取了臨時信息牌。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最新要求,條例草案規定“本條例施行前上道路行駛的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已按照省、設區的市有關規定申領臨時信息牌的,可以繼續上道路行駛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但是按照設區的市的有關規定臨時信息牌有效期早于該期限的除外”。 在征集意見的過程中,有意見認為,臨牌車的速度、整車質量等都不符合國家標準,存在比較大的安全隱患,容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應盡快淘汰,條例草案的規定是必要的、合適的。 不過,也有意見認為,電動自行車購買時起碼上千元。按照條例草案規定的過渡期截止時間,自2023年1月1日起將有大量車輛不能上路行駛,這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權益,建議適當延長過渡期。 對此,問卷調查中也涉及到這個問題。記者注意到,47%的人認為將2022年12月31日設置為過渡期截止時間比較適宜;32%的人認為將2023年12月31日設置為過渡期截止時間比較適宜。 轉載:騰訊新聞 + R, b( c, ^! m) 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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