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激活:申請人領卡確認后,社保功能自動激活;金融功能的激活,須本人持社會保障卡和證件到其合作銀行營業網點進行辦理。
2、解掛:解掛只需在銀行網點辦理。須本人攜帶卡和證件到銀行網點辦理。臨時掛失解掛可在其合作銀行全省范圍內的任意網點辦理,正式掛失解掛須在其掛失受理網點辦理。如掛失后已辦理補卡手續的,不能再辦理解掛業務。
3、銷卡:因死亡、出國定居、跨省轉移等原因的參保人員應銷卡。持卡人須先辦結人社相關業務,再持相關業務憑據到卡管屬地的卡服務網點,填寫《卡注銷申請表》,辦理卡社保功能注銷業務。然后本人持社會保障卡、人社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障卡金融銷戶通知書》和證件到銀行網點辦理金融功能注銷,并由銀行回收舊卡。
4、密碼管理:社會保障卡分別設有社保卡密碼(卡PIN碼)和金融賬戶密碼。社保卡密碼在卡服務網點和自助服務終端修改,金融賬戶密碼在銀行網點修改。
5、卡管屬地變更:持卡人在省內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跨市轉移時,須憑人社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證明及證件,到轉出地的卡服務網點辦理卡管屬地變更手續。
6、臨時卡:在尚未領卡期間,如申請人急需用卡,可申請辦理臨時卡。臨時卡有效期為90天,申請人須持證件到卡管屬地的卡服務網點填寫《臨時卡申領表》,在領取新卡時或有效期滿后須交回臨時卡。臨時卡不具備金融功能。臨時卡丟失或卡失效的,其掛失、解掛等業務在人社機構辦理。
7、收費標準:首次申領社會保障卡免費;補卡、人為因素或過質保期卡失效等原因的換卡須收費;申請使用臨時卡,須繳納押金,臨時卡丟失或人為因素卡失效的,押金不退還。
8、異地業務:持卡人卡管屬地變更后,轉出地申領的社會保障卡在轉入地通讀通用。社會保障卡金融功能省內異地使用中免收人社機構所有業務代辦手續費,免收持卡人個人每月前三筆省內同行異地交易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