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儲蓄銀行違規放貸,誰來為老百姓主持一回公道
我是2011年4月5日,幫朋友在楚州郵政儲蓄銀行擔保貸款,銀行經理吳愛國上門拿著空白單子給我們簽,信貸人員在幕后串并與嫁接,我們最終竟成五戶聯保關系,至今其中兩家人氣吞聲成,償還了自己的那部分,因為人家是生意人要正常經營,而倒霉的剩下我們三家,一分錢沒用,卻要連本帶息每家償還近十幾萬的信貸可悲的是我們三家,一家僅靠幾畝責任地來勉強維持生活,一家還是殘疾人拿著國家的低保,讓我們三家從此背上了巨額的信貸,當年的信貸人員玩忽職守善欺騙善良,而且我們當時簽的合同是一年期,一年合同到期后,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利又繼續放款,我們沒有接到他任何的放款通知,而且我們從人民銀行打出的征信報告上是簽一次字他們放三次貸款,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誰能為我們老百姓做主。請問郵儲銀行,吃低保的也可以做擔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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