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處罰自送被處罰電捕魚船
4月1日上午10點半,淮安區漁政監督大隊接群眾舉報,稱車橋鎮原涇口鄉歐業村小河有人從事電力捕魚。大隊指派四名執法人員前往查處。11點20,發現正在違法電魚作業的歐某。經調查取證,對歐某現場作出違法行為告之,并把不便運走的電捕小船異地保存在歐某家中,電魚的電瓶和麻魚器現場扣押。
在調查處理過程中,歐某以身體患病,路途遙遠為借口,不愿將電捕船送大隊沒收。經大隊執法人員反復宣傳政策,耐心說服。4月16日上午,歐某把電魚小船開車80多里送到大隊沒收倉庫,并履行2000罰款決定。
本次處罰,在當地引起很大反響,群眾拍手稱快,起到了處理一起,教育一片目的!
在此小編為淮安區漁政監督大隊人性化執法點贊
就這還人性化,咋不自己運回去的...... 想知道這2000塊的罰款是最低的呢還是最高的呢? 電魚的不好說.... 都老頭了還罰20O0元你執法人也是耍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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