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規”出現 11月1日開始實行
又一電動車“新規”出現,11月1日開始實行,車主請及時了解。從11月1日開始,酒后駕駛電動車也屬于酒后駕駛了。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力驅動也屬于動力驅動,也就是說以后喝了酒以后也不能駕駛電動車,這個新規將會在11月1日起正式執行,如果有人違反了交通規則將會被罰最低500元,所以車主要及時了解,不然到時會被罰。
以后街上都是酒后騎自行車的
酒后掃碼騎自行車!忘記了也沒有損失!也不犯法
以后有酒局的人,請麻煩步行參加: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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