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報】淮安區一村干部因侵犯公民隱私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
近日,淮安區警方在工作中發現,一份含有公民個人隱私信息的表格在互聯網上大量轉發,該表格系區聯防聯控辦公室為了疫情防控進行排查的表格。經調查,違法行為人胡某良(男,58歲,現為漕運鎮某村村干部)法律意識淡薄擅自將表格轉發至家庭微信群,后違法行為人龔某艷(女,38歲,系家庭群成員)又將該表格轉發至其他微信群,導致名單在互聯網快速傳播,侵犯了受害人個人隱私,造成不良影響。
2月18日,淮安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依法對侵犯公民隱私的違法行為人胡某良、龔某艷予以行政處罰,并將胡某良違法事實抄告區紀委。
警方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絡上的行為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切實做到知法、守法、畏法,不隨意散布他人隱私及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共同營造和諧清朗的網絡環境。對于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處。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
2020年2月19日
轉載:淮安區警方《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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