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類型及有效期限
本帖最后由 人網城市服務 于 2020-7-27 14:19 編輯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分為6個種類:探親(T)、商務(S)、團隊旅游(L)、其他(Q)和逗留(D)。根據申請事由分類簽發。 (一)探親簽注 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或者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探望配偶的,如育有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1年多次簽注。 2、探望兄弟姐妹,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二)商務簽注 1、已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根據公布的審批條件,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多次簽注、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2、未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三)團隊旅游簽注。赴香港團隊旅游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赴澳門團隊旅游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四)其他簽注。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五)逗留簽注。簽發多次簽注,出境有效期根據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準的期限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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