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繳存】淮安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與開戶
一、繳存登記 (一)登記范圍。凡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企業或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二)繳存職工。凡在上述單位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包括合同制職工、勞動人事代理職工、勞務派遣職工以及經過勞動仲裁部門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在崗職工,單位均應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三)申請資料。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應提交下列資料: 1、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淮安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表; 3、淮安市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 4、淮安市住房公積金業務印鑒卡; 5、繳存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四)賬戶設立 公積金中心自受理單位繳存登記資料之日起5日內,開設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變更登記 (一)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的,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淮安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同時更換《淮安市住房公積金業務印鑒卡》。 (二)職工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發生變更的,職工應持《淮安市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和職工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注銷登記 單位撤銷、解散、破產的,原單位或清算組織應當自上述情況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上級部門批準撤銷文件、工商注銷證明、人民法院裁定書復印件和《淮安市住房公積金單位銷戶申請表》,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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