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淮安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及相關問題
本帖最后由 人網城市服務 于 2020-8-4 09:23 編輯又到高溫季節。全國總工會日前印發《關于做好2020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工會推動防暑降溫工作落實,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等。
一、淮安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2020年淮安的發放標準是每月300元。 用人單位原則上按月計發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按規定稅前扣除。也可以根據用人單位自身情況提前集中一次性發放。 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提供的防暑 降溫飲料、藥品等勞動保護用品費用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二、發放時間: 淮安各用人單位也將于6月起開始發放高溫津貼。6月開始,連發4個月。
三、哪些人能領到高溫津貼? 按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C以上(含35°C) 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 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四、單位不發高溫津貼怎么辦? 《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明確,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屬于違法行為。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也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用人單位還要特別注意,高溫天并不是只要發放高溫津貼就可以了,必要時要安排職工休息。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日最高氣溫達到35°C以上、37°C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日最高氣溫達到37°C以上、40°C以下時,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40°C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五、淮安高溫補貼申請條件 按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C以上(含35°C) 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 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六、工作時間有時在辦公室,有時在外面跑現場的人有高溫津貼嗎? 用人單位應當結合實際,通過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明確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工種、支付辦法等。
七、天天待在空調房的職工是不是不能領高溫津貼? 非高溫作業人員的發放,我省對此沒有明確規定。非高溫作業人員的高溫津貼發不發、怎么發,企業也可以結合實際情況與職工開展集體協商確定。
八、補貼標準: 2020年淮安的發放標準是每月300元。6月開始,連發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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