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淮安小學生轉學指南
一、轉學條件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準予轉學: (1)學生全家戶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區縣遷移或在本區縣內跨學區、鄉(鎮)遷移的; (2)流動人口適齡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區縣遷移(不含省轄市內中心城區之間遷移)的; (3)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長期出國(境)工作、支援邊疆建設、現役軍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親屬到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二、轉學手續 1、需要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持有效證明材料(流動人口適齡子女的轉學證明材料與入學證明材料相同),向轉入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再到轉出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轉出手續。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轉學的學生除了上述相關證明材料,還須提供原學籍所在學校的學籍卡。 2、對符合轉學條件、確有轉學需求的學生,轉入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據學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有序接納,轉出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予以及時辦理。 3、接受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遞交的轉學申請之后,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辦理,并完成學生學籍檔案的交接。 PS:涉及跨省轉學的,其辦理時限以全國電子學籍系統實際運行時限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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