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暗訪:禁售規定形同虛設,淮安多家超市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
《未成年人保護法》早就明確規定,禁止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那么目前落實情況如何呢?近日,市消保委招募未成年志愿者對市區部分煙酒超市進行了明查暗訪。 在蘇果超市淮海東路店,志愿者小朋友在從貨架上拿起一瓶白酒來到收銀區付款,銷售人員只是簡單詢問后,就直接收錢把酒賣給了這名小朋友。隨后,這名小朋友又來到該超市的售煙區,以幫“爸爸買煙”為由買走了一包香煙,整個過程不到10分鐘。同樣,在淮陰區大潤發超市,志愿者小朋友也獨自一人從超市買走了兩瓶白酒。在小朋友順利購買白酒之后,消保委工作人員現場約談了超市工作人員,對超市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指正。對此,超市工作人員也都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在今后的工作中會嚴格執行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這一規定,不再疏忽大意。蘇果超市淮海東路店工作人員這個事情發生了,我把這個情況給我們家領導講一下,報備一下。后期,我們會進一步去改進,不會再有這種事情發生。 隨后,記者又走訪了路邊的一些個體煙酒店,違規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的店鋪也有不少。不過,也有很多商家能夠嚴格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煙酒店 老板
這是有規定的,沒超過十八周歲小孩我們是不賣煙的,我們也不向學生賣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消保委工作人員也呼吁,各類煙酒類經營者應加強自律,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類商品,執法部門也應該加強監督管理,凈化市場環境。淮陰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 張仙明
國家法律法規早就頒布了,但是在經營過程中,經營者往往會忽視,所以說這次活動對經營者也是一個提醒。同時,對社會也是一個警示,不能讓未成年人單獨去購買煙和酒,防止對社會,對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傷害。
來源:淮安有事報道
不得不說有些店家還是本著利益第一權益第二的想法在做生意 我小時候經常去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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