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檢不合格,涉及淮安這3家...
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情況的通告涉及我市3家經營企業基本情況如下淮安市淮安區佳家旺超市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江蘇成功宴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名藍經典(紅色傳奇15),酒精度及氰化物(以HCN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淮安市洪澤區永惠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上海金日醫藥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市律鑫保健品廠生產的鹿龜酒(配制酒)(生產日期分別為2019-01-11、2020-09-15、2020-09-18)三批次產品,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杰林超市銷售的標稱蘇州傻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瓜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向淮安區佳家旺超市經營部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同時對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未發現“名藍經典(紅色傳奇15)”白酒庫存。經調查,當事人從宿遷市洋河鎮名藍酒業有限公司購進18瓶“藍經典(紅色傳奇15)”白酒。規格型號:42%vol、500mL/瓶;生產日期:2014年8月10日,標稱生產企業為江蘇成功宴酒業有限公司,已全部銷售。 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督促企業召回不合格產品。目前,企業已經對已銷售不合格食品主動采取了召回措施,未收到召回產品。
對于洪澤區永惠生活超市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洪澤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立案調查。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取證順利,且查驗了供貨商的資質和產品證明,有充分證據證明當事人不知道該產品為禁止銷售的產品。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260元、罰款650元的行政處罰。 對于經濟技術開發區杰林超市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立案調查。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主動提供相關證據等材料。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30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不合格食品小知識: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白酒的質量指標,《醬香型白酒》(GB/T 26760-2011)、《清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等標準中規定,酒精度實測值與產品標簽明示要求允許差為±1.0%vol,其含量應符合相關要求。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還可能是企業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不合格食品小知識:氰化物 氰化物在自然界廣泛存在,并存在于相當多的食物與植物中。植物中的氰化物通常以含氰苷形式存在。如常見的木薯、苦杏仁、亞麻籽、豆類、高粱等食物中都有氰苷的存在。國家標準對白酒中氰化物有嚴格的限量規定,要求不超過8.0mg/L。白酒中的氰化物主要來自原料,如木薯、野生植物等,在制酒過程中經水解產生氫氰酸。一些勾兌的低檔白酒,不排除使用氰化物超標的木薯食用酒精的可能。
不合格食品小知識:霉菌 霉菌是真菌的一種,以寄生或腐生方式生存。霉菌有的使食品轉變為有毒物質,有的可能在食品中產生毒素,即霉菌毒素。自從發現黃曲霉毒素以來,霉菌與霉菌毒素對食品的污染日益引起重視。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中霉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原料因儲存條件不當;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來源:淮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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