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縣人民政府封湖禁漁通告
盱眙縣人民政府封湖禁漁通告為了合理開發利用我縣水產資源,保護漁業生態環境,維護正常的漁業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通告(農業部通告﹝2015﹞1號文件)以及關于認真貫徹落實農業部《關于調整長江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蘇漁政發﹝2016﹞1號)等文件規定,決定對我縣淮河干流水域定期封湖禁漁時間進行調整,現通告如下:
第一條 從3月1日0時起,至6月30日24時止,為盱眙縣淮河干流水域禁漁期,所有漁船漁具一律撤出生產陣地,到指定地點?。
第二條 禁漁范圍為盱眙縣淮河干流水域,包括所管轄的淮河干流、入江水道水域,陡湖、七里湖以及與淮河干流相連的河溝湖汊灘涂等水域。
第三條 全年各種生產工具捕撈時間規定如下:1.從6月30日24時起,許可定置漁具生產(鉤、卡、花蘭、絲網、蝦籠、蝦罾、蝦墩等)和撈割水草作業。2.從8月9日6時起,至翌年1月31日12時止,許可拖蝦網生產。3.從8月9日6時起,至12月31日12時止,許可秋季銀魚、毛刀魚捕撈生產。4.從10月1日6時起,至翌年1月31日12時止,許可拖網漁船使用網目大于5厘米的江網、連網、絲套網作業。
第四條 禁止捕捉、收購、販賣青蛙、野鴨、獐雞等國家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
第五條 全年禁止使用的漁具、漁法:炸魚、毒魚、電力捕魚、密眼網(網目規格小于1.2公分)、藥禽、閘口套網、機吸螺蜆、地籠網等。
第六條 管理辦法
1.封湖禁漁期間,縣農業農村局要認真組織好全縣漁政力量,強化漁政監督管理。沿湖、沿淮各鄉鎮(街道)要加強領導,協助漁政監督管理部門廣泛宣傳本通告,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落實各項禁漁措施?h公安、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封湖禁漁工作順利開展。
2.凡準許作業的漁船,須在開捕前到縣漁政監督管理機構辦理簽證手續,否則不得從事漁業生產。
3.凡在我縣漁業水域進行圍網養殖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縣漁業主管部門的統一管理,辦理養殖證。
4.對違法捕撈,依法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罰款、沒收漁具、漁船及吊銷捕撈許可證、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禁漁期來了 細水長流 可能適當禁捕,垂釣禁不禁 給不給釣魚呢,現在野釣的人也挺多,每次都能掉個兩三斤小野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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