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金地中心門面房內發生亡人事故!調查結果...
2021年1月21日,清江浦區環宇路金悅商置中心二期項目一未交付門面房內,發生一起亡人事故,1人死亡。4月6日,應急管理局發布事件調查結果。區安委會辦公室公布金悅商置中心二期“1·21”亡人事故調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根據《清江浦區人民政府關于授權相關部門牽頭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通知》(清政發﹝2017﹞34號)有關規定,成立了由清江浦區應急管理局、區公安分局、區住建局、區總工會和屬地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調查。近日,區政府已批復事故調查報告。現將調查處理予以公布。
事故基本情況
2021年1月21日,在清江浦區環宇路金悅商置中心二期項目一未交付門面房內,發生一起亡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21年1月21日上午8時左右,上海東服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工人吳翠華來到金悅商置中心二期打卡上班,打卡后,吳翠華按照工作要求(工作范圍:商業區)進行清潔打掃工作。大約9時左右,中建三局安全員進行檢查,在吳翠華工作區域內未發現吳翠華,檢查人員以為吳翠華臨時有事不在并未注意。
下午上班時安全管理人員未找到吳翠華在工作區域內工作,17時30分吳翠華未下班打卡,施工方項目部組織人員查找相關工作區域,和裝修商鋪區域,未找到吳翠華,后立即與其家人聯系得知吳翠華未回家,在施工單位施工人員和吳翠華家人全面查找,晚上21時30分左右在項目臨時辦公區隔壁東邊一樓商業門面房內發現其倒地昏迷,后報120送至淮安市中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質認定
(一)事故原因吳翠華無故離開自己工作責任區域,未報告上級,且未告知工友自己去向,在金悅商置中心二期待交付一商業門面房內,高處墜落致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據淮安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書)。
(二)事故性質經調查,該起事故無法確定是否發生在生產經營場所,無法確定發生時間、死亡時間,目前尸檢鑒定報告鑒定是高處墜落致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調查證據不足以認定生產安全事故,待新的調查證據出現繼續調查。
來源:清江浦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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