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保重復參保告知書
各參保單位、參保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關于進一步做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16﹞58號)第五條、《關于明確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問題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9號)第一條規定:“對重復參保,重復領取待遇的,要進行全面的清理和規范,推動參保人員依法合規享受社保待遇……、城鄉各類人員按照規定相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保醫療保險,不得重復參保。對已重復參保繳費的人員,只能自愿選擇享受一種醫療保險待遇。” 根據省醫保局統一安排,我市將于9月中旬上線省醫保信息系統。現對全市范圍內的重復參保現象進行清理,請重復參保繳費的參保單位和個人于9月3日前自行前往全市各相應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停保手續,以免影響醫保待遇的正常享受。淮安市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8月26日
來源:淮安醫保(微信公眾號)
{:145_604:}{:145_604:} 想說有點省事了吧,不是所有人都意識到自己重復參保了,你打個電話通知一下,我覺得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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