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中小學生!今后學校周邊禁止……
一起來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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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培訓機構的設立實行屬地審批,由舉辦者向培訓場所所在地縣區文旅部門提出設立申請。未經文旅部門審批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從事面向中小學生及幼兒園適齡兒童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服務等活動。舉辦者申請設立藝術類培訓機構,應當符合文化藝術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準入指引,具備與所實施培訓活動相適應的場地、設施設備、培訓經費、機構章程、培訓教材、相應職業(專業)能力的教學人員等條件。培訓場所必須符合教育用途房屋安全、消防、環保、衛生等安全管理規定。藝術類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并應當根據藝術類培訓機構準入指引的要求設計名稱。
藝術類培訓機構在招生過程中,不得發布虛假招生簡章和廣告,不得夸大培訓效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中小學校園(含幼兒園)內或學校周邊進行招生宣傳或發放招生廣告,不得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學生接受培訓。
藝術類培訓機構的收費應當與教學安排協調一致,每科培訓均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者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超過60課時的費用。
通知對江蘇省文化藝術類
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立審批、監督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確辦法自2022年6月9日起實施
來源:漣水網
好啊,贊同。 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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