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超15萬元,涉淮安5家企業!
導讀為加強警示教育,進一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扛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履職,在全社會形成關注安全生產、參與安全發展的濃厚氛圍,現公布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案例一漣水縣某木業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拒不上報較大以上安全風險案
基本情況2023年4月11日,根據漣水縣消防救援大隊提供的線索,漣水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漣水縣某木業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以下問題:1.泄爆片設置不規范,企業除塵器與員工宿舍安全距離不足,粉塵清掃制度制定不規范,作業現場積塵未及時規范清理;2.未按規定在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系統上報較大以上風險。
處理結果以上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別裁量,合并處罰,給予該企業人民幣4825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給予該企業主要負責人、有關責任人員崔某某、李某某各107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淮陰區某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案
基本情況2023年3月10日,淮陰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淮陰區某包裝材料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檢查中發現如下問題:1.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2.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處理結果以上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分別裁量,合并處罰,給予該企業人民幣36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經開區某倉儲有限公司未在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案
基本情況2023年4月4日,經開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對經開區某倉儲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以下問題:1.未在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2.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
處理結果以上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九十七第(五)項的規定,分別裁量,合并處罰,給予該企業人民幣26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盱眙縣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告知有關安全生產事項案
基本情況2023年4月27日,盱眙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盱眙縣某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年度執法計劃檢查,檢查發現以下問題:企業未按規定對2名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該企業人民幣18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金湖縣某機械有限公司未在配電房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案
基本情況2023年3月29日,淮安市應急局聯合金湖縣應急局執法人員對金湖縣某機械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高壓配電房)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該企業人民幣1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來源:古楚平安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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