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骨頭案”一朝被化解
本帖最后由 小皮球 于 2020-3-31 16:16 編輯“這次真的是要感謝法院,你們為這個案子太操勞了,能夠這么快促成農民拿到土地,不誤農時,最終這樣的結果我們很滿意。”“法官同志啊,真對不起你們,之前我還擔心你們和陳老板串通好的呢,這下我算明白了,法院是跟我們農民站在一起的!”這是2020年3月18日,發生在漣水法院組織35戶農民工在某村村委會門前舉行工資欠款兌付大會現場上出現的兩幅畫面。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讓我們從頭說起。經營不善矛盾開始 原來在2012年10月,漣水縣某村委會通過土地流轉方式,將該村500余戶村民所擁有的和村部分集體土地共計380畝,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集中對外出租,涉案人陳某中標后將這些土地用于種植水稻和小麥,合同簽訂租期為10年。經營過程中,為提高種植利潤,2017年,陳某對承包土地進行追加投資,組織人工機械對承包土地進行開挖整理,把原本種植水稻小麥的土地改種為瓜蔞。改種后因陳某經營不善和瓜蔞市場行情不景氣等原因,從2017年底,陳某連年虧損,導致土地租金遲遲無法給付。2019年8月,經與村委會協商,陳某提前終止合同,但與村委會就補償其在承包土地上所擁有的附著物等損失未能達成一致的原因,陳某不肯歸還土地,并于2020年1月向漣水法院大東人民法庭提起訴訟,要求村委會賠償其對土地追加的70萬元投資。
多次調解均告失敗
受理該案后,作為案件承辦人的該法庭庭長陳永海認為,若原被告雙方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達成共識,解決問題,時值春耕,涉案老百姓的利益肯定受到損失,為此,他立即向院黨組作了匯報。漣水法院高度重視,該院院長段慶麗認為此糾紛如果不能及時化解,不僅讓涉案500多戶農戶利益受損,而且還會引起群體性糾紛,她要求大東法庭充分發揮其前沿作用,舉全院之力,妥善處理好此糾紛,力求做到為群眾解愁、為政府排憂。”
于是,該院迅速指派分管領導提前與鎮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和相關矛調組織取得聯系,積極為后續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同時,組織原被告通過網絡“云上法庭”遠程開庭系統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雙方拒不讓步,且被告村委會即時提出反訴,要求陳某立刻退還土地。法院前后協調組織相關聯動單位出面調解達9次之多,但均以失敗告終。隨后,村委會提出對土地先于執行的請求。深入調查出現轉機
“陳法官,從2017年開始,陳老板欠我們的工資到現在一分錢都沒給過,我們都有欠條的。”面對僵局,在承辦人陳永海到涉案村戶開始深入調查時,涉案村民紛紛告訴他并要求陳某不僅要把土地還給他們,還要把欠他們的工資結清了,否則就去上訪。”經深入了解,陳永海獲悉,原來陳某在承包土地期間,雇傭了當地村民為其勞動,2017年開始不僅沒有交納土地租金,連被雇傭涉及35戶村民的86600元工資都沒有發放到位。這時候,陳永海心里有了底。他再次找到陳某進行調解。他告訴陳某,“關于此案目前為止涉及的費用,包括土地租金、先于執行器械人工進場費用,加上如果誤了農時,賠償農民的損失等,大概60萬左右。不管最終由你還是村委會承擔,這個費用都是客觀存在的。土地不是村委會不讓你承包,而是因為你經營不善已無力給付租金,你說這個官司你的勝算大嗎?”經過承辦人的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分析和勸解,自知理虧的陳某低著頭默不作聲,案件化解出現了轉機。晚上回到家后,陳永海再次把案件從頭到尾進行梳理,拿出最終調解方案,陳某放棄對土地附著物的擁有權,交由村委會處理,由村委會給予補償陳某一定現金用于兌付農民工工資,村委會放棄主張追回租金的請求,陳某立刻無條件歸還土地。該方案得到陳某、村委會和涉案農戶的一致贊成。就這樣,在漣水法院承辦法官多次調解下,一場涉及380畝土地,發酵長達3年之久的糾紛,500余戶村民牽扯其中的糾紛得到妥善化解。
法官深入現場指導涉案土地開工復墾 據該案承辦人介紹到,此案妥善解決,不僅順利解決了35戶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有效預防和化解了涉群體性矛盾糾紛潛在風險,而且也為疫情期間搶抓農時、春耕備耕贏得了時間,為全縣相關生態農業項目復工投產解決了障礙,也為今年我院黨組今年打造的“司法護航鄉村振興戰略聯動”重點工作提供了有力實踐。
來源: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145_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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