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首例!這起遺產糾紛案成功調解
近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發的遺產糾紛案件。這也是民法典實施以來,淮安市首例原告要求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主張權利的案件。https://p6-tt.byteimg.com/origin/pgc-image/8696a3b219f146328b0083bb5452a821?from=pc記者在庭審現場了解到,2017年3月,淮安人王某美在一場交通事故中身亡,事故經鑒定為同等責任,應由肇事方保險公司給予王某美一定額度的賠償金。但王某美當時無父母、配偶以及子女等第一順序繼承人,便由他的兄弟王某智來繼承這份成為遺產的賠償金。然而,王某美的侄兒王某青表示,由于四歲時父親身亡,他很早便和叔叔王某美一起生活,因此同樣有權繼承這份遺產。https://p1-tt.byteimg.com/origin/pgc-image/202ff72a73e5426fa7b924a6a88a55cf?from=pc
清江浦區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長 許曙芹
如果沒有他侄兒王某青的話,本案只能由他的兄弟王某智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來主張這個權利。但是,他侄兒一直提出來他對被繼承人王某美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跟他一起生活的。是否應該由王某智主張該賠償款,雙方爭執不下。https://p1-tt.byteimg.com/origin/pgc-image/d105d1e63eff4816b65fb9e54f8c49cf?from=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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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各不讓步,該起案件自2017年起共開庭審理七次均無結果。因為繼承人資質的問題無法解決,肇事方保險公司的賠付工作也遲遲無法開展。就在當天的庭審中,主審法官引用了新實施的民法典相關規則,確定了王某青同樣具有繼承遺產的資質。清江浦區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長 許曙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1128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其子女有權代為繼承。民法典實施以后,現在王某青具有了訴訟主體資格,今天我們民法典也彌補了繼承法以往的漏洞。https://p1-tt.byteimg.com/origin/pgc-image/d0b80966569e40bb904dc5e2e0883e93?from=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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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結束后,叔侄雙方終于接受了調解,雙方共同繼承了這份遺產,歷時兩年多的官司得以成功結案。清江浦區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長 許曙芹
其中支付給王某智390851.8元,支付給王某青是259001.2元。這個案件已經調解結束了,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了。
來源:淮安有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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