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買房 貸款選誰做主貸人合適?
好多夫妻都是一起按揭買房,此時,會把一個人設置為主貸人,另一個人則為參貸人,一般來說,很多人都以為選男方最好,然而并非如此,究竟要怎么選主貸人才最合理呢?為什么要設立共同參貸人呢?主要的原因在于擴大貸款的額度。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另外,夫妻一起去申請住房貸款,可以提高貸款買房的貸款額度。如何確定主貸款人?1、主貸款人應該選擇夫妻中收入更高更穩定的一方,便于貸出更高的額度。2、主貸款人應該選擇夫妻中更年輕的一方,便于貸更長的年限。3、主貸款人應該選擇夫妻中征信情況更好的一方,如果征信不良,有可能會影響銀行批貸。但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即使主貸人征信良好,共同還款人征信有問題也有可能影響到批貸。關于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哪些?一、房貸由主貸人一人承擔不管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后買的,只要參貸人參與了還貸,這套房子就有參貸人的一份。所以不管怎樣,就算是為了夫妻和美,夫妻還是應該盡量一起還貸。這里要說明的是對于夫妻來說,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這也就說明另一方不論是否在房本上有名字,都是有資格參與還貸的。以后如果你要求另一方幫忙還貸,對方以房本上沒有名字,房子不屬于ta的來作為借口的時候,你就可以這樣反駁ta了。二、主貸人占有大部分的房屋產權如果是婚前買房,房子是平均分配還是按份分配,其實是可以在購房合同中去約定好的,并不是主貸人就一定占有大部分的房子產權。而如果是婚后買房,那么是不是主貸人,都與房產所占份額并沒有關系,這套房子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將平均分配產權。三、不是主貸人,離婚就不用還房貸如果是婚后買的房子,那么房貸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因此無論是否身為“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夫妻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后的一方所有,作為“共同貸款人”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以上就是如何選擇主貸人以及常見誤區的一些介紹了。夫妻雙方共同買房對于住房貸款還是有一些優勢,雖然比一個人做貸款手續上要麻煩多樣一些,但還是盡量選擇共同還貸尾號。最后希望大家擺脫誤區,夫妻兩人共同努力,買下自己喜歡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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