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上應該寫誰的名字?很重要!
說起不動產權證上應該寫誰名字的問題,也許是永遠剪不斷理還亂的,尤其是隨著新婚姻法的推出,對于婚前婚后財產的嚴格細分,使得新婚夫妻們在結婚之前都對房子多留了個心眼兒,也正因為這個問題的不合,有不少夫妻就此分道揚鑣,甚至于連雙方父母們也牽扯其中。那么,不動產權證上應該寫誰的名字?一、從理性來看
就現實生活的一般情況來看,置辦房產大多數都是男方的事情,故而在不動產權證上應該寫誰的名字這個問題上,男方花的錢是最多的,也是付出最多的。
因此在很多男士看來,如果是全款買房子,而這錢是男方父母出的,那么就應該寫男方家長的名字,或者把男方的名字加上,這樣才會比較合理。但是如果是男方付的首付,日后需要夫妻還貸款的話,那么就應該寫父母及夫妻的名字,或者如果老人不計較,就寫夫妻的名字。
總之,簡單的一句話來概括就是,對于“不動產權證上應該寫誰的名字”這個問題,按照理性的思維,它的答案就是誰花錢的,就該寫誰的名字。
二、從感性來看
對于準夫妻而言,兩個人都要即將步入婚姻的殿堂了,那么一定是有了感情基礎的,因此就算是男方置辦房產,女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也是合情合理的。當然了,也有不少男方認為,就算房子是首付買的,但是也是自己父母的錢,這樣一來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有些過于牽強了。
除此之外,也有其他的情況,比如,有一些男方認為,就算女方沒有拿錢,女方把自己的一輩子都交給了自己,就應該寫女方的名字,這是愛的表現。因此,在現在的社會里,很多女孩子在考量配偶條件中,也加入了以“買房子寫不寫自己的名字”這個條件。
當然了,從感性思維來看,女孩子會問男方“買房子寫不寫自己的名字”,主要是想打量一下自己在男方心里的感情有多深。
三、從法律來看
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來看,只要是領結婚證后買的房子,就算是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前買的房子,就算是在不動產權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如果鬧上法庭了,但沒有證據能證明你出了錢的,那么你也是白搭的。
其實如果你是已婚男女的,那么就犯不著結了婚還爭署名了,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寫兩人名字,這樣一來不就完了。
看到最后,你的想法是什么?其實在小編看來,結婚就是打算一輩子在一起,因此不要事先就做好了離婚的打算,這樣一來誰過得也不會幸福的。故而小編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在不動產權證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對于房款彼此雙方都出一份力,都為對方想想,這樣一來對誰都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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